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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來約了同事仔們在今天去做一樣十多年沒做的東西~打保齡球,但因為今天很多東西做,所以還是改下星期才去。

我都不明白,別人於最後一天通常都是到了下班時候便走,但我今天竟然是9時多才下班,其實我也可以早點走,不理其他東西,執拾好自己的東西便走,但心想如果我真的走了,前面的那個同事仔便會很慘,因為其實我已有很多東西沒有時間去做而推給她做了,而且她亦很無辜的,沒有責任感、自私自利的人是那個人而不是她,所以自己的工作還是自己處理好。

哈哈,這數天將會很忙很忙,其實都不知自己忙什麼,只知道明天去家姐家整蛋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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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na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